为规范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管理,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发生紧急情况时得到及时维修和更新、改造,及时消除危及房屋安全、影响业主日常生活的紧急情形,提升应急维修服务保障能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苏州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局、公安局、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进一步明确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8月13日至8月20日期间,通过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或建议。
专此反馈。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