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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214462/2024-00028
部门文件
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4-02
2024-04-03
张卫健法治〔2024] 2 号
有效

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印发《2024 年张家港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4 年张家港市卫生健康 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张卫健法治〔2024] 2 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合署办公事业单位)

现将《2024年张家港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张家港市卫生健康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扎实推进各项法治建设任务,全面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执业和依法治理能力,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建办人民满意的卫生健康事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加强法治基础建设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学习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专题报告、专题研讨、专题培训“四个专题”活动,纵深推进全系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将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放到卫生健康工作大局中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制定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完善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抓、各职能部门具体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体系。各级党组织全年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建立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三)培育法治建设示范项目。对照《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择优选取1-2项基础扎实、竞争力强、亮点突出的法治项目进行培育,着力打造具有辨识度、影响力的特色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成果项目。

(四)强化法治建设督导评查。建立法治建设督导评查机制,通过日常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方式,重点对各单位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情况、法治医院建设情况、法治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评查,推动各单位法治建设走深走实。

二、提升依法履职实效

(五)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卫生健康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优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不见面”审批和诊所备案管理流程,完善AT智能审批系统功能。按照“应评尽评”原则开展中介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推进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照联办”改革,深入实施“免证办”服务、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集成办理服务,扩面“全城通办”政务服务事项,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定卫生健康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服务全市重点企业,推出“健康惠企”项目。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审核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落实涉企“综合查一次”制度。全面推进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和政务诚信建设。

(七)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推进医疗服务市场综合监管,加大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和立案查处力度。深化职业卫生分类监管,加强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巩固粉尘危害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理成果。强化公共场所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提升学校疾病防控、饮用水卫生综合水平。落实生活饮用水日常监管及二次供水单位监督。

三、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八)推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开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决策环节。《张家港市推进紧密型区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列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九)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常态化推进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张家港市促进社会办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列入市卫生健康委规范性文件目录。

(十)促进行政执法规范高效。深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推进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社会办医疗机构数字化监管。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动态调整镇域综合执法赋权事项。

(十一)深入推进法治医院建设。制定公立医院法治建设任务清单,将依法决策、依法执业、依法管理作为法治医院建设重要内容。开展公立医院法治建设评价工作,择优推荐苏州市级法治建设优秀等级医院。进一步推动社会办医规范化健康发展。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十二)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诉讼。规范实施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率100%。加强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建章立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依申请公开、风险防范等方面的专业作用。认真落实司法、检察和行政复议建议,深化依法行政、合理行政。

(十三)切实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稳定、管业务必须管矛盾风险”原则,常态化开展卫生健康系统社会稳定风险研判排查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严格落实卫生健康领域安保反恐防范和扫黑除恶等各项工作要求。

五、注重法治素养提升

(十四)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完善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制定卫生健康系统年度普法工作目标任务。探索“党建+法治”普法新路径,建成公共卫生中心“远征广场”普法阵地。建立多维普法宣传矩阵,营造良好普法氛围。

(十五)分类实施普法宣教。各单位落实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学习清单。严格执行委管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三个一”活动,实施卫技人员法律素养“筑基工程”、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中坚工程”。编印《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应知应会》和《以案说法》。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宣传,提升行业自律和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十六)加强法治课题研究。引导和鼓励各单位积极参加各类法治征文、法治课题、法治项目的选报工作。深入挖掘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宣传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加强优秀案例、典型做法的调研、提炼和报送,扩大卫生健康普法工作影响力和知名度。


2024年张家港市卫生健康监督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卫生健康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市卫生健康暨深化医改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及重点工作安排,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贯彻落实,加大行业监督力度,优化监管方式方法,提升监督执法水平,推动全市卫生健康监督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综合监管体系

(一)推进综合监管制度落实。进一步贯彻落实《张家港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加强多元化监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管部门牵头协调机制作用,重点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扎实开展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市镇两级监管联动。以卫生健康执法权赋权区镇为联系纽带,加强与区镇执法部门工作联动,优化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业务交流指导,组织卫生健康领域执法专题教育培训,开展全市卫生健康执法案卷质量评查。

二、加大行业监督力度

(三)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秩序监督。加大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强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和督导,规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深化小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诚信服务差异化监管制度。联合各区镇、多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持续净化医疗服务市场。

(四)加强传染病和消毒产品监督。持续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加大对儿童预防接种门诊、产科预防接种室、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等重点接种环节的监督检查。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应急工作。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综合评价和抗(抑)菌制剂专项抽检工作。

(五)加强公共卫生监督。加大公共场所、学校、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单位以及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管力度,深化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机构监督管理。

(六)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深化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推进职业健康领域企业行政合规指导、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粉尘健康危害早发现专项行动。对新发(疑似)职业病用人单位、放射源使用单位、职业健康服务机构等单位实施专项检查。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加强职业病防治基础重点工作。

(七)加强健康产业新业态监管。围绕卫生健康行业产业发展新业态,依法加强对医养结合、中医养生、“互联网+”、婴幼儿照护等产业新业态监管,严厉打击越界非法医疗活动。

三、优化监管方式方法

(八)优化涉企检查监督。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制定监督执法检查计划和卫生监督抽检计划,加强双随机抽查结果信息公示、分析和应用。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模式,统筹落实卫生健康涉企“综合查一次”制度。

(九)深化信用监管模式。推进医疗卫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信用承诺管理,开展差异化监管。持续开展医疗美容、口腔、护理院等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强化评价结果公示和应用。完善医疗卫生行业信用修复等制度。按上级统一部署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信用监管。

(十)加强“互联网+”监管运用。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云His数字化监管应用等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时处置异常预警信息,加强对在线监测数据分析调研,探索线上线下一体化、规范、科学、精准的监督执法模式。

四、提升监督执法水平

(十一)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继续狠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合理合规运用行政执法免罚轻罚等规定,更好维护经营者和群众合法权益。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畅通投诉反馈渠道,持续开展行政执法问题整治,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

(十二)强化卫生执法培训。严格执行卫生健康执法队伍全员轮训要求,高质量开展执法人员政治理论、党性教育、业务法律知识、执法技能培训学习。建立执法案例交流研讨机制,激发执法人员主动研究学习热情,提高各级各类优秀案例、典型案例的选报质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制作业务指引学习,提升各类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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